| |
|
保险园地〔2007〕第11期 总第23期 |
|
|
|
主办:国元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主编:查镜钦 责任编辑:李研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本期目录
保险词典
什么是银行保险?
保险条款
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条款
险种介绍
置业者 你买房屋险了吗?
保险课堂
房屋险与家财险两者间有什么区别?
案例分析
房屋险保障哪些财产?
保险花絮
神六搭载物《长征万里图》 首次最高保额投保签约市场动态
〔保险词典〕
什么是银行保险?银行保险,即银行代理销售保单是一种新兴的保险销售方式,这种方式首先兴起于法国,中国市场才刚刚起步。与传统的保险销售方式相比,它最大的特点是能够实现客户、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三赢”。
1.对银行来说,可以通过代理销售多样化的产品,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2.对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密集的网点可以提高销售并且降低成本,从而可以以更低的价格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利用银行的客户资源和信誉,再配合以保险公司的优质服务,可以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开拓更多的客户源。
3.对客户来说,在银行买保险,价格更便宜,回报更高;银行网点多,在家门口就可以买到保险,减少了交通费用和时间、精力等的支出;可以同时在银行办理银行业务和买保险,满足了“一次购足”的心理;银行值得信赖,也就可以放心买保险;产品简单易懂,可以当场决定是否购买;投保手续更加简捷,不用体检,十分方便。
目前,国内多家寿险公司通过银行柜台销售保险产品取得了成效。今后,随着保险公司和银行合作的深入,人们还将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和满意的银行保险服务。
〔保险条款〕
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条款
总 则
第一条 以房屋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参加本保险。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为借款个人,保险财产指被保险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用以抵押的房屋;抵押房屋价值中包含的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也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被保险人购房后,装修、改造或其他原因购置的、附属于房屋的有关财产或其他室内财产,不在本保险财产范围内。
第三条 本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和还贷保证保险。
第一部分 财产损失保险
第四条 保险责任
(一)在保险期限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财产直接损失的,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
2、暴风、暴雨、台风、洪水、雷击、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三)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损失所支付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该项费用以相应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五条 责任免除
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建筑物沉降等原因以及自然磨损、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二)被保险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三)房屋贬值或丧失使用价值;
(四)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第六条 保险金额
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可按照以下方式,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小于相应的抵押借款本金:
1、成本价
2、购置价
3、市价
4、评估价
5、借款额
6、其他方式
*说明: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由各省级分公司在上述方式中选择一项或几项向当地保监办报备。
第七条 赔偿处理
(一)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按下列规定进行赔偿:
1、实际损失等于或高于保险金额,按保险金额赔偿;
2、实际损失小于保险金额,保险人赔偿使受损保险财产恢复到原来状态的费用,该项费用以保险金额为限。
(二)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财产若遭受部分损失,保险人一次性支付的赔款未达到保险金额的,财产损失部分的保险金额自动恢复,被保险人无须补缴保险费。但在任何情况下,财产损失保险的累计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的两倍为限。
(三)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仍然归被保险人所有,并在计算实际损失时扣除其折价金额。
(四)抵押房屋价值中含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的,其损失计算以损失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所含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若发生变更,保险人在赔偿时以抵押时所列明的数量、品牌、规格的实际价值为限。
(五)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提出赔偿要求。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不得自行对第三方作出任何承诺、拒绝、约定或接受。根据被保险人书面申请,保险人可以按照本保险条款有关规定先予赔偿,并依法进行代位追偿,被保险人须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部分 还贷保证保险
第八条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死亡或伤残,以及被保险人失踪后被人
民法院宣告为死亡,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造成连续三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还贷责任的,由保险人按本条款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偿付比例,承担还贷保证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还贷责任。
"意外伤害"是指由于外来的、明显的、不可预料的、突然的意外事故所造成被保险人的身体伤害。本保险所称"伤残",是指因意外伤害事故引起的,由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部门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评定的七级(含)以上程度的伤残。
第九条 责任免除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的,保
险人不承担还贷保证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的疾病;
2、被保险人的自杀、自伤、饮酒过度、滥用药物、吸食或注射毒品、殴斗等违法犯
罪行为;
3、被保险人从事探险、滑雪、试驾交通工具、赛车、赛马、登山、攀岩、潜水、蹦
极、特技表演等高风险活动;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或驾驶时无相应的驾驶资格,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交通工
具。
(二)被保险人对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利息、罚息,及出险前被保险人未按照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贷义务而拖欠的借款金额,以及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赔偿限额
在本保险期限内,还贷保证保险责任项下每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限额以该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贷款本金余额为限;累计的赔偿限额以第一次发生还贷保证保险事故时的贷款本金余额为限。
第十一条 赔偿处理
(一)涉及与本保险财产关联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多于一人时,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债务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本条款第八条保险责任范围内列明的事故时,保险人以该次事故的赔偿限额为基数,按下列比例承担还贷保证保险责任:
死亡及伤残程度 赔偿比例
(以赔偿限额为基数)
死亡 100%
一级伤残 100%
二级伤残 75%
三级伤残 50%
四级伤残 30%
五级伤残 20%
六级伤残 15%
七级伤残 10%
第三部分 共同条款
以下共同条款的所有内容同时适用于第一部分财产损失保险和第二部分还贷保证保险。
第十二条 责任免除
(一)在本保险项下,保险人对下列各项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恐怖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2、核子辐射或各种放射性污染;
3、行政或执法行为;
4、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
5、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
6、任何形式的罚款、罚金;
7、任何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失;
8、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任何损失。
(二)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亦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自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终止日24
止。
第十四条 保险费
保险费以基准费率为基础,根据相应的趸交保费系数计算。
第十五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一)投保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二)投保人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全部保险费。
(三)在本保险合同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财产占用性质改变、保险财产地址变动,保险财产危险程度增加或其他保险重要事项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支付附加的保险费。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并支付附加保险费的,因保险财产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
(五)保险财产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事故现场、保留有关实物证据,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六)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被保险人或其继承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正本、损失清单、意外伤害事故的证明、死亡证明或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等级鉴定书、贷款本金余额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单证。
(七)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不履行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至第(六)款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解约通知书送达被保险人之日起解除本保险合同。
第十六条 赔偿处理
(一)保险人受理索赔后,应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调查审核,并按本保险条款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二)发生财产损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根据被保险人和贷款银行达成的有关约定,由保险人一次性将保险赔款支付给贷款银行或被保险人。
发生还贷保证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由保险人将赔款直接支付给贷款银行。
(三)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保险及还贷保证保险存在重复保险时,保险人仅承担按比例分摊的责任。
(四)被保险人或者其房屋继承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七条 房屋权益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后,无论赔款金额大小,房屋所有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对该房屋的权益不受赔付与否影响。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的终止
(一)保险财产遭受全部损失或保险人一次性支付财产损失赔款达到保险金额时,或者一次性赔款虽然没达到保险金额,但累计赔款达到两倍保险金额时,本合同财产损失保险部分自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一级伤残,保险人按出险当时贷款本金余额100%比例给予赔偿后;或者保险人累计赔偿金额达到第一次发生还贷保证保险事故时的贷款本金余额后,本合同还贷保证保险部分自行终止。
(三)被保险人提前清偿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还贷保证保险部分的保险责任终止,财产损失保险部分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四)根据本条第(三)款终止还贷保证保险部分的保险责任或被保险人要求提前终止财产损失保险部分的保险责任时,保险人按现值计算退还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并扣除5%手续费。
实际承保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合同事宜发生争议,争议解决方式由双方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一条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约定、告知或通知等内容均采用书面形式。
扩展责任条款
一、临时房租补偿条款
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致使保险房屋无法居住时,被保险人可获得保险房屋损失赔款金额5%比例的临时住宿费用补偿。
其他有关事宜悉依《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
二、搬迁费用补偿条款
因保险房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致使被保险人需搬迁到其他住宿处居住,被保险人可获得搬迁费用补偿。每次事故的搬迁费用补偿为300元。
其他事宜悉依《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
三、延展保险期限条款
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时,贷款银行要求给予借款人一定还贷宽限期限的,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将随之延展,最长展期180天,且只能延展一次。
其他有关事宜悉依《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
四、清理费用补偿条款
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且财产损失保险部分的赔款金额达到保险
金额50%以上时,被保险人所发生的清除、拆除或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保险人将一次性给予800元清理费用补偿。
其他有关事宜悉依《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
〔险种介绍〕
置业者 你买房屋险了吗?
目前,保险公司一般以房产销售价格为基数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但承担的风险却最多不超过房价中的建筑成本。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房产价格含建筑成本、土地转让价、配套费、发展商的利润,甚至朝向费、层次费等,用建筑工程的合同金额平均分摊到每一住户后作为保险金额,才较为合理。
在目前房价较高的情况下,当购房者申请了一定数额的购房贷款,再加上动用了自己多年、甚至一生的积蓄买到一处住房,并费尽心血对其装修一新时,是否想到这十几万、几十万元的房产一旦遇到天灾人祸该怎么办呢?
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办理房地产保险已经成为必需的一道手续。目前中国各保险公司推出的与房地产业相关的保险险种主要有:建筑工程保险、房屋保险、个人住房按揭保险、房地产财产保险和房地产责任保险。保险的目的是房屋一旦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保险机构可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上的条款,对投保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赔偿金额,使投保人减少经济损失。
险种分类
房屋保险属家庭财产保险范畴,主要保障火灾、爆炸、雷击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房屋损失。房屋保险一般由屋主或住户投保,保险费率为0.1%—0.2%,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按房屋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1.定值保险。房屋的保险金额是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估价来确定的,不因房屋的市场价值的涨跌而增减。若房屋遭受意外损坏,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的全额赔偿;若只有部分损失,则按保险金额乘以损失成数赔偿。
2.不定值保险。在这种保险中,保险合同上不约定保险标的实际价格,只列明合同上的保险金额作为最高赔偿金额,被保险的房屋发生意外损坏时按照市价来计算赔偿。
3.重置价格保险。房屋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约定按房屋重置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如被保险人申请将一幢旧房屋按相当于重建一幢新房屋的价值来保险,一旦房屋发生事故即可按重置价格获得赔偿。
4.第一危险责任保险。这种保险方式不要求投保人将房屋的实际价值足额投保,而按一次意外事故可能发生的最高损失金额来投保,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不论保险金额与全部财产价值比例如何,只要在保险金额范围内,保险人均按实际损失赔付。
如何投保
虽然房产投保对于时下的老百姓来说也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但能主动或自愿投保的人还是较少,并有大多数的人不知怎样投保。
贷款银行一般都要求抵押人到其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及贷款信用保险,并明确贷款银行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同时要求保险期不得短于贷款期限;投保金额不得低于借款的全部本息额;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承担;抵押期间保险单由贷款银行保管;在借款合同执行期间,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贷款银行有权代为投保,保费由抵押人承担。
目前中国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华泰保险公司、友邦保险公司等多家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保险业务,大都采取将抵押物财产保险与贷款信用保险合二为一的购房综合保险形式,险种称为“商品房抵押贷款保险”、“住房抵押贷款综合保险”等。其中抵押物财产保险是针对所购房屋安全的财产险,一旦贷款所购房屋遭受火灾、爆炸、暴风、暴雨等袭击并发生事故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偿还;而贷款信用保险则是为防范购房人因人身意外或失业时无法偿还贷款的风险,一旦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高度残疾而无法偿还购房贷款,或投保人因个人无法抗拒的原因失业达一定时间以上,以致无法偿还购房贷款时,由保险公司偿还出险后尚需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
房贷保险分年付之所以受到广大市民的青睐,是由于改变了原先一次性付清保险费、保费支出较大的缺点,减轻了借款人的负担;当借款人部分提前还款时,下年度的保险费按照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即下年度中不再支付提前归还贷款部分的保险费;当借款人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时,余下年限的保费不再支付,且不需再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免交退保手续费。
目前,保险公司一般以房产销售价格为基数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但承担的风险却最多不超过房价中的建筑成本。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房产价格含建筑成本、土地转让价、配套费、发展商的利润,甚至朝向费、层次费等,用建筑工程的合同金额平均分摊到每一住户后作为保险金额,才较为合理。
房屋保险索赔
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赔偿申请书、损失清单以及必要的单证和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证明,保险人接到上述申请后,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损失金额,并按“暂行办法”予以赔付。
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房屋遭受损失,经赔偿后,保险单不冲减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自保险房屋遭受损失的当天起,6个月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不提供索赔有关单证,以及自保险人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保险房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根据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共同向第三者追偿。
相关链接
如何签订房产保险合同
房屋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特定房屋保险而签订的由投保人缴纳一定保费、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协议。房屋保险合同有保险单、保险凭证两种形式。
保险合同一般都是定式合同,即由保险公司统一制定内容、格式的合同,投保人可以选择不同的保险公司,一旦选定某一公司投保,则接受其全部条款,而不能自行约定,房屋保险合同也不例外,它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① 保险人、投保人的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等;
② 被保险房屋的地址,具体的市、区、街道、门牌号码等;
③ 被保险房屋及附属设备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自行估算或按账面价值计算);
④ 保险金额(不得高于投保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实际价值);
⑤ 保险责任,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
⑥ 除外责任,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
⑦ 理赔办法;
⑧ 保险合同有效期间的起止日期;
⑨ 保险费交付办法或保险储金交付、归还的办法。
投保人决定投保后,向有关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填写“投保单”。在这个过程中,投
保人应认真审查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尤其是除外责任的规定,保险公司有附加条款的,一定要把附加条款看清楚,概念模糊的应请保险公司作出书面解释。
在核实后,再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然后由保险公司发给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保险合同即告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合问有效期终止时,投保人可申请续保,也可就此终止。
计算期房保险费
目前有很多贷款购房人购买的是期房,往往要在几个月或一年以后入住,所以,我们计收从入住日到贷款结束日的保险费。
另外,由于保险费是在贷款发放时提前缴纳的,在保险生效前,即入住前尚有一段时间,我们还将扣除在此段时间产生的利息(一年以上期房期的按照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一年以内期房期的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就是说,购房人不会因为在贷款发放日提前缴纳保险费而产生任何利息上的损失。
计算现房保险费
总保险费=保险金额×年保险费率×缴费系数
其中:保险金额为购房总价款;
基本险费率为0.8‰,附加地震险费率为0.2‰;
缴费系数根据不同的贷款年限确定,实际上是贴现系数。
〔保险课堂〕
房屋险与家财险两者间有什么区别?
房屋保险不同于家庭财产保险,房屋保险的保障范围是房屋的建筑结构;而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室内财产,包括装修、家具、衣物等。
这两个险种的保险标的不同决定了风险不同。房屋的建筑结构面临的主要风险是火灾、爆炸以及在保险范围内的自然灾害等;家庭财产除房屋建筑结构面临的风险外,还存在很大的盗抢风险、水管爆裂后的自身家庭财产损失和赔偿责任等风险,购买家庭财产保险的保户一般附加盗抢险和水管爆裂险。
因此,如果你的经济能力允许,在购买房屋保险后,也应当适度投入家庭财产保险。要指出的是,房屋保险的保险标的价值容易确定,而且保险标的一般不会变动,因此在投保时要尽可能足额投保,以获得充分的保障,对不足额投保的,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将按比例赔偿。而家庭财产的保险标的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事先约定。保险损失发生后,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家庭财产赔付时一般不适用比例分摊制。投保人在投保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例,以免赔偿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案例分析〕
房屋险保障哪些财产?
你在自己家的庭院里种了一棵树,而你邻居的孩子总是很调皮地爬到这颗树上,你一定会担心如果他有一天爬树的时候从树上掉了下来,并且他的胳膊摔伤了,你的房屋保险是否会提供他的医药费?下面有几个答案:(A)是的。但是前提是你必须在你种的这颗树上的显著位置挂上一个牌子,上面标明“请不要爬树”。(B)不是。如果这个孩子不是在你的允许之后才去爬树的话,那他从树上掉下来的后果应该由他的监护人,即他的父母来承担。(C)是的。绝大多数的房屋保险都有相关的条款,它理应对类似于本题情况的事件进行负责。(D)不是。因为你投保的保险公司会认为,树不属于房产范围之列,保险公司不会作出相应赔偿。你明知道树存在安全隐患,就应该提前把树砍掉。在选择之前,让我们先看看有关房屋保险的介绍。在美国,标准的房屋保险覆盖了两个方面,六大部分。第一个方面包含了四个部分,它们分别是:1、住宅以及附属设备(比如车库)和永久性安装的东西(比如地毯)。2、不是永久附属于你的住宅的设备。3、这部分需要你申请后有效。它可以对你在世界任何地方的房产进行保险。不过它对你申请的房产总价值有数额的限定。4、当你的房屋受毁无法居住,而造成损毁的原因又在保险理赔的范围内,那么你就可以得到一笔维持正常居住的金额,或者是去租房的费用。第二个部分共有两个方面。其中一个方面和个人财产保险相似。当你在无意中做出损害别人的身体或财产的行为,标准的房屋险也可以为你提供帮助。当然前提是你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另一个方面则是对于其他人造成伤害的医疗赔偿。看完了介绍,相信本题已经难不倒你了。(A)项中解释的理由并不充分,因为你不可能保证小孩子能够看懂那个警示的标志并且去在意它。在了解了房屋险的具体内容后,你也会知道(B)项也是不正确的。(C)项是正确的答案,上面的介绍中说明标准的房屋保险是包含了对本情况的赔偿的。而(D)项听起来更像是一个律师在辩论中所说的,但是不要担心,保险公司在对于本题中的情况会很爽快地答应负责的。
〔保险花絮〕
神六搭载物《长征万里图》 首次最高保额投保签约
7月26日,中国飞天第一图《长征万里图》投保签约仪式在重庆万豪酒店隆重举行,中国苏富比拍卖集团董事局主席李绍宁先生和中国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总经理出席了签约仪式。此次投保是专为中国苏富比拍卖集团、四川苏富比拍卖有限公司策划并组织《长征万里图》全国十城巡展(拟定于上海、北京、杭州、大连、西安、广州、哈尔滨、南京、青岛)而设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长征万里图》投保1.2亿元,是中国迄今为止特殊财产投保的最高纪录。
《长征万里图》2005年10月12日曾随神舟六号载人飞船一同翱翔天宇的飞行,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第一卷遨游太空的画卷,被称为“中国飞天第一图”。其画作以弘扬长征精神为主题,以长征途中重大历史事件为题材,由李铎、沈鹏、刘大为、尼玛泽仁、苗重安等18位中国当代著名书画家,集体精心构思创作,同时由111位中国当代书画家、著名学者及两名神六宇航员聂海胜、费俊龙联合签名所构成的一部佳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