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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安徽特色的保险业发展道路
  2006年,安徽保险业以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为契机,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保险业发展环境空前改善。这一年,安徽保险业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大局,走出了一条具有安徽特色的保险业发展道路。
  2006年,安徽省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64.64亿元,同比增长23.56%,保费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9.43个百分点,居全国第5位,在中部六省排名第一。
  不久前,安徽省省长王金山对安徽保监局2006年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安徽保险工作很有成绩,为全省的崛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望在新的一年里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2006年,安徽保险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适应地方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把握有利行业发展的新机遇,立足省情,开拓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安徽特色的保险业发展道路,实现了“十一五”良好开局。全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64.64亿元,同比增长23.56%,保费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9个百分点,居全国第5位,在中部六省排名第一;总保费规模位居全国第11位,比2005年上升了两个位次,在中部六省排名第二。在取得良好成绩的同时,安徽保险业在社会认知度和发挥社会效益方面也取得了巨大进步。
  2006年5月,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到安徽考察时,充分肯定了安徽保险业取得的成绩。2007年1月,安徽省省长王金山对安徽保监局2006年工作作出批示:安徽保险工作很有成绩,为全省的崛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望在新的一年里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安徽保监局借“国十条”出台的东风,因势利导,乘势而上,协调解决了一系列制约保险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为安徽保险业营造了空前良好的发展环境。
  深入学习领会“国十条”。通过领导带头、广泛动员、巡回宣讲,传达文件精神,解读文件内涵,明确贯彻要求,在全行业兴起学习宣传“国十条”的热潮,增强了行业加快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取得省委省政府重大支持。通过积极争取,安徽省政府牵头成立了贯彻落实“国十条”的协调领导小组,就如何推进落实“国十条”开展了专门调研,组织召开了全省保险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十条的实施意见》,这些政策的出台对推动安徽保险业实现做大做强目标,具有重大的影响。
  营造发展环境取得突破。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十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完成筹建国元农险公司的前期准备工作;与省公安厅联合发文,共同推动火灾公众责任险的发展,并先期选取7个市开展试点;与省旅游局联合发文,共同推动旅游保险的发展;与省建设厅联合发文,共同推动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发展;与省林业厅联合发文,共同推动森林火灾保险的发展;与安徽银监局加强合作,共同解决银行保险中存在的问题,保障银行保险的健康发展;与税务部门协调,解决分红保险红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省地税局同意暂缓征税;与省高院联合召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保险公司保险责任研讨会,就营造有利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法律环境达成共识;争取到省卫生厅的同意,选择若干县区开展保险业参与“新农合”试点;与省委宣传部就坚持正面宣传,支持保险业发展达成一致意见。
  2006年是安徽保险业争取到各政府部门支持最多的一年,十个方面的突破,大大改善了保险业的发展环境,对实现安徽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将会产生重大推动作用。   

  因地制宜
  开拓发展新领域   

  安徽保险业立足省情,主动呼应、积极参与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举措的实施,不断拓宽发展领域,提升服务能力,走出了一条具有安徽特色的保险业发展道路。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安徽保险业不等不靠,真抓实干,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同时,寻求业务发展的新增长点。一是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的原则,贯彻以点带面、以线连点的指导方针,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推广“驻村服务员”-“保险村”-“农村营销服务部”三级服务网络。目前,全省拥有县级及其以下保险分支机构1610个,为“三农”保险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本着先易后难、逐步实施的原则,大胆创新,采取“公司+农户”模式、“龙头企业+农户”模式或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开展了烟叶种植保险、林木火灾保险、农房保险等险种,推动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此外,在培育专业性农险经营主体上迈出重要步伐,国元农业保险公司筹建的前期准备工作顺利完成,省政府已于8月份正式向保监会提出申请筹建,目前批筹在即。三是组织省内各保险机构开展“保险知识下乡”活动,利用户外展板、现场讲解等形式,在全省17个市的主要乡镇,开展广泛宣传,农民的保险意识提升,潜在需求逐步释放。2006年,安徽县域人身险市场继续保持健康发展,实现保费收入58.08亿元,同比增长24.3%;县域市场进一步细分,保险服务深入乡村,农民成为享有保险增长较快的人群,全省仅农村人身险就实现保费收入20.36亿元(不含银邮业务),同比增长31.29%,高出人身险增幅11.29个百分点。
  服务安徽崛起战略。“861”行动计划是今后几年安徽省经济建设的主线,是实现中部崛起的重大举措。安徽保险业主动策应“861”行动计划,抓好承保、理赔两个环节,搭建行业内、外两大信息沟通平台,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保险保障和保险服务,在不断融入地方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增强了发展后劲。全年共承保“861”项目145个,涉及高速公路、煤炭、电力、汽车、造纸等多个领域,保费收入达2亿多元,保额达1500多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8%和75%。
  服务和谐安徽建设。安徽保险业紧紧抓住责任险、养老健康险两个发展重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主动承担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责任。责任险方面,以保障交强险顺利实施为重点,扎实做好准备工作,规范实施程序。同时各公司依托自身优势,主动介入不同领域,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发展商业责任险。2006年,全省责任险保费收入1.26亿元,同比增长55.87%,责任险已经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一个新亮点。养老健康险方面,积极响应安徽城乡社会医疗保障改革,以政府支持为依托、部门协调为推动、公司发展为主力,加快发展团体养老保险,推动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尝试探索建立医疗服务提供者和保险公司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2006年,团体养老保险业务在全国出现滑坡的情况下,安徽省保持了稳定的增长态势。此外,平安寿险安徽分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协议,开出了标准年金业务第一单,管理资金超过9200万元。   

  标本兼治
  建立监管新机制   

  安徽保监局坚持抓住重点、力求创新、标本兼治的方针,使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发展,防范了风险,逐步构建了监管的长效机制。
  监管思路上关注“三个重点”。关注重点问题,集中整顿市场反映强烈问题,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关注基层公司,将检查对象由过去的省级分公司转向直接经营业务的基层公司,增强检查的真实性;关注监管成效,通过加大处罚力度,增强检查的威慑力。
  监管方式上做到“四个结合”。现场检查与非现场分析相结合,根据非现场分析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组织现场检查;产寿险检查与中介检查相结合,深入掌握中介业务走向,彻底查清中介机构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问题根源;专项检查与信访检查相结合,对信访投诉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外部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完成了协会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6个市级协会。
  监管措施上推出“五项创新”。以车险为突破口,扩展车险保险卡内容,增强信息透明度;建立营销员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记录其个人资料和持证资格,实行全程动态管理;推进专职监管,实施产、寿、中介市场的专职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专管员对公司的管理责任;制订保险机构分类监管指标体系,根据评估结果对保险机构实施分类监管;推广保单再回访,从源头上避免因欺诈误导行为而产生的纠纷,改善公司形象。
  2006年,安徽保监局共派出479人次,检查机构84家,罚款94万元,对5家机构和9人予以警告,对11家机构责令改正,责令撤换2名责任人,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均大大超过往年,保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锻造诚信
  树立行业新形象
  
  保险业涉及到千家万户,诚信缺失,既损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也危及行业的发展和生存。为此,安徽保监局将诚信作为保险业的立业之本,全面深化诚信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了行业形象。
  培育诚信意识。将高管人员作为诚信教育的重点,计划用2-3年时间,对全省高管人员进行一轮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今年已开办三期培训班,对249名高管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高管人员诚信经营意识明显增强。另外,还启动了中介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并将诚信教育作为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切实增强中介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
  建立引导机制。注意从正反两方面引导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合规经营,一方面,树立诚信典型,开展诚信建设先进单位、文明窗口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并在全省广泛宣传,树立了学习标杆;另一方面,查找诚信薄弱环节,通过与安徽财经大学合作,开展大规模的入户调查,并进行测评、分析,明确各公司的整改方向。
  强化失信管控。安徽保监局在进一步完善保监局长接待日制度的基础上,在各公司推行“一把手”信访接待日制度,由于监管部门和各公司主要负责人过问信访案件,有效了推动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及时解决。一年来,累计接访147次,受理信访投诉86件。另外,在总结人身险小额理赔裁决机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进保险合同理赔纠纷裁决机制建设,提高裁决金额,扩大试点范围,更好发挥裁决机制作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共化解合同纠纷近百起,裁决了8起纠纷案件,累计裁定保险公司应向客户支付保险金、豁免保险费累计22.5万元。保险合同理赔纠纷裁决机制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大大节省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展望未来
  把握发展新机遇
  
  “十一五”时期,是安徽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十条”政策的不断落实,为安徽保险业发展创造了极佳的环境;安徽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为安徽保险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拓宽了安徽保险业的发展空间;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为安徽保险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动力。2006年,安徽保监局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和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在"十一五"期间的总体发展思路,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安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十一五"期间安徽保险业发展的方向、目标和措施,规划出安徽保险业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
  保费规模快速扩张。“十一五”期间,全省保险市场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6%左右。到“十一五”末,保费收入比“十五”末翻一番以上,保费总规模达到300亿以上。
  保障能力逐步加强。财产保险的总保额和责任限额以每年15%左右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全省财产保险总保额达到1200亿。人身险承保人次年均增长率12%左右,预计到2010年承保人次达3500万人。
  市场体系趋于完善。积极引进市场主体,通过适当增加保险市场主体,改变市场集中度过高的现状。到2010年,全省保险市场主体将超过90家。其中,财产险公司20家,人身险公司10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60家。
  保险队伍不断壮大。每年新增就业岗位5000人左右,到2010年,全省保险业从业人员达到9万人,其中寿险从业人员数量在8万人左右。通过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培养出一支业务精干、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保险队伍。
  发展后劲不断增强。企业经营机制得到转换,内控机制基本健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增长方式逐步转变,企业效益不断提高。建立贴近市场、效率高、反应快的产品开发机制,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产品创新体系逐步形成。到2010年,全省保险业信用体系将基本形成,行业信用状况明显改善,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
  监管水平显著提升。通过行业规划、政策引导、市场监管、信息发布以及规范市场准入等手段,调控保险市场,防范化解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到“十一五”末,基本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比较完善的保险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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